行動影像辨識新創公司由本所協助取得近千萬美元股權融資
日期:2017/08/08

本所多年以來服務許多本土技術團隊所成立之新創事業(Startup),從公司設立、股權架構規劃到後續募資,均有豐富的處理經驗。本所謝宗穎及劉偉立律師更成功協助擁有行動影像辨識自主技術的新創公司,於2016年第四季完成將近千萬美元股權融資案件的法律工作。

 

創投業者或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s)尋找具有潛力的投資目標,通常投資新成立的公司或早期營運企業。另一方面,新創公司經營歷史有限,在未能公開發行股票或發債融資時,也常會考慮以股權爭取創投資金。對創辦人來說,接受創投業者加入除了讓出股權換得營運資金,也需注意投資人因入股取得董事席次、涉入公司營運。因此,代表新創企業的律師除了審閱和撰擬投資交易文件等事務以外,更在協助創始團隊談判以鞏固經營權的議題上,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為了順利取得公司營運資金,律師也必須在投資人與創辦人及經營團隊等各方的利益間取得平衡,避免募資破局,影響公司發展。

 

本所與許多新創事業都有長年的合作歷史,在新創事業的募資案件亦有豐富的處理經驗。在本次創投募資案當中,本所律師協助公司與投資人協商談判,成功在雙方期待的交易文件條款設計上取得平衡,對交易文件的條款給出適當建議,並在交割(closing)程序所涉的條款履行上給予各方建議,順利完成本次募資案件,使客戶順利取得資金,進而能夠繼續在行動影像辨識技術上有進一步革新發展,並讓公司繼續茁壯擴大,邁向國際市場。